付款给个人时,对方开的收据能作为原始单据不,由于是个人没有章,在交税时能作为可抵减的成本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22:03

这个应该这么说,

只要你付款的这个款对应的是成本或是费用,而且没有发票的,

那么,这个是不可以税前抵扣的,

如果只是付款,那么无所谓税前不税前,

借;其他应付款
贷:货币

这样的就无所谓,税前不税前了。

不可以,你可以让这个人到税务局代开,这样的发票才能做成本

不能做为原始凭证入帐的,不能抵减成本。

不可以。

需要对方提供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才可记账,才可税前列支。
白条或收据暂做其他应收款处理。

不可以,要正规发票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