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水管漏水后损失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48:16
个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市区一新建小区的业主(2003年入住),前段时间突遇家里停水,然后便与小区物业进行联系,物业说是我家的水管漏水了(漏水的位置是楼下水表接口处),被自来水公司的抄表人员发现,并把水管关掉了。第二天,我去找自来水公司协调解决关于水管漏水的问题,他们说可以给修,但是要先交100元钱,当时由于有急事,便没有理会他。过几天我们自己买了管材进行了维修,才花20多元。按照自来水公司的要求,每月10日前,必须按时交纳水费,否则要交滞纳金。所以,我们也没办法,也很自觉地到自来水营业厅去交纳上月的水费。结果一查,大吃一惊,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数字是上个月水费1000多元(我们平时每月的水费一般不超过10元),那么多水被漏掉了。我问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怎么办,这1000多元的水费损失让谁承担呢,他们却说让业主自己承担。我对此事感到很困惑,如果让业主自己承担,也感觉很不合情理。因为如果这次这样稀里糊涂交纳由于自来水公司水管管道破裂造成的损失的话,就会更加助长了他们的气焰。而且另外我还专门问了一下,如果其他业主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怎么处理,他们说也都是由业主承担全部损失,自来水公司不承担,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水过水表了,就相当于把水卖给业主了。我接着又问,这次是1000多元的损失,如果下次漏水的金额不是1000多,而是1万多,或者甚至是10万多,我们业主是不是要砸锅卖铁、把房子卖掉去还由于自来水管道破裂而造成的损失呢。我对此很不解,希望大家参与讨论,看看大家平时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大家遇到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处理,请帮忙支个招,谢谢。

要根据水管是谁维护,来判断由谁承担责任.

  1/如果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位于楼下的水管,是由物业进行维护,那么由物业承担责任.

  例如:在深圳,有相关的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903.htm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管理未能达到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或者违反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方可以终止合同。
  因管理、维修、养护不善,造成业主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赔偿损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2/有些高层小区,为了方便管理,水表是统一安放在水表房,电表都是统一安放在电表房,这些房间平时都是上锁的,业主根本没法进去,要进去需要通过物业或者相关部门.那么,谁管这个钥匙,谁负责养护,就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6.htm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3/如果在物业合同里面没有委托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