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停止收取工商管理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53:46
9月1号停止收取工商管理费用,但是我们本地的工商部门却收取了从今年7月到12月的工商费,当时要求他们在开的单据上注明交款后的有效期限,他们以‘上级不让写截止日期’为理由拒绝了,也没有盖章,只写了收费人的姓名和收费当天的日期。请问我还能要回所多收的费用吗?应该怎么做?山东菏泽牡丹区的个体户

没有办法

法律规定是免征,但是你们只在免征之前缴纳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没有塑及力,所以这块征了也就征了。

至于,能不能退,这个主要取决于你们地方上的规定。

朋友,这样想吧,不应该征的东西,都征了几十年了,

要想退,太难了,就是你们地方规定退了,你们能退回来多少,还是个疑问。

中间,就不知道钱哪去了。

可以的,你们当地应该有工商管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吧,既然有收费总额,那就知道是多收了多少工商管理费用了
多收的费用应该去要回来,如果不行的话,就去投诉他们,现在国家刚出台这个停止收取工商管理费用的规定,各地都要执行下去的

这是可一的,只要当时开的单据还在,你就可以并有权利收回多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