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请求延期开庭最长时间为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9:57:29
由于雇工与雇主没有合同`在与雇主前去到异地工作返回的(下午3点左右)途中发生意外.导致死亡`受害人家属提出上诉`法院受理后`告知开庭时间`08年8月28日.在开庭时间前一天,原告律师通知原告 被告请求延期开庭.(但是法院没有给原告被告延期的理由以及通知原告) 请问被告请求延期开庭的时间最长时间是多久?

延期审理是指在开庭时当事人有某种正当理由申请的延期审理,具体的时间是由法院自主决定的,法院会有审判障碍消除之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开庭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不会叫你开庭,至于多久,得由法院决定,一般应该不会超过一个月,但如果过份的延长可能会导致为诉讼中止,一般延期审理的期限也不计入审限的.
所以多久都得等,但它一定会通知你出庭的,否则程序不合法。

你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首先,延期审理是法院作出的决定,多长时间不是由被告申请的,是法院

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你们可以去法院问一下,因为延期审理大多数都是可以

确定开庭时间的。不然就是中止审理了。

所以,你们有权要求法院告知开庭的时间。

希望对你有帮助

延期的时间段由法院决定,当事人无法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