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介绍下事情的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53:49
2006年,年底我朋友打架,后来警察来,我阻止警察待人来,后来警察给我定了个仿碍执行公务,被拘留了28天。后来被取保出来,和我去阻拦的还有个人,他出来的时候那了5000元,我当时那了10000元,他们这样做对吗?到现在公安局为了完任务有把我们起诉到检察院,直到昨天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你要不来怎么,怎么的。请问想我们这样的事情什么时候是个了解呢!我们把钱都掏了,还的去受过吗?谢谢

社会有社会的规范,违反过一次就上了黑名单。想要抹掉没有那么容易的。所以,以后做事想想清楚。
以后这片有人犯罪,你也会是被怀疑的对象。这就是现实,有些错是不能犯的。
不过,妨碍执行公务不算很大的罪,比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要轻多了。

这叫取保候审!
没啥事

gfvhng

最好你还是去咨询一下律师吧。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