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有合格证,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有没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0:55:00
我是一个村级经销商,07年9月份进了10吨复合肥,有合格证,还有进货时厂家给的河南省土壤肥料检测中心出据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都是合格。这批复合肥出了质量问题,农作物减产明显。后经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检测有一项不合格,请问一下我们经销商有没有责任……
但是法院却说我们经销商没有权利起诉总经销和生产厂家,说我们经销商不是直接受害者。直接受害者是农民,他们先起诉我们经销商,我们赔偿以后才能再起诉总经销和生产厂家,再想总经销和生产厂家追尝损失。
因为复合肥有问题,外面欠的6千余元肥料款,没有人还。为了给大家讨回公道,为此事而花费的检测费用和几次上访所花的费用,加起来也有几千元,都有我一个人承担。还给我带来了严重的名誉损失(因为这次事件,我的化肥生意基本已经停了),针对每一个用户来说,我的损失比他们更大。我怎么就不是直接受害者呢?

经销商只是销售产品,而且产品有资料证明是合格产品,证明经销商也是不知情者,所以不用承担责任。
这一案例责任主要涉及到产品检测单位、生产单位。

经销商不是直接受害者。直接受害者是农民,他们先起诉我们经销商,我们赔偿以后才能再起诉总经销和生产厂家,再向总经销和生产厂家追尝损失。

法院说的对,你应该立即向供给你货的上级经销商取得联系,
最终的赔偿款应由厂家或是总经销商负责.

当地工商局只会对流通环节进行处罚
所以只能针对你

你再对上级经销商起诉才可以,其实你也是直接受害者是不合格的产品给你的,你可以凭发货凭据上写的与接受到的东西不符为由直接提请经销商对此产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