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考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23:02
(26) 若程序中定义了以下函数
?? double myadd(double a,double B)
?? { return (a+B) ;}
??并将其放在调用语句之后,则在调用之前应该对该函数进行说明,以下选项中错误的说明是
??A) double myadd(double a,B) ;
??B) double myadd(double,double);
??C) double myadd(double b,double A) ;
??D) double myadd(double x,double y);
在函数说明时 后面不是不用定义的么? 直接
double myadd(double,double); 不是就可以了么?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这题选A
因为A中第二个参数没有声明参数类型,其他的选项都正确。
但是C中的大写A不赞成这种写法,大写字符一般都表示常量,所以不赞成,但语法没问题
直接
double myadd(double,double); 不是就可以了么?
可以这样写,但是在文件比较多,写上直观点的参数可读性好。

我觉得答案应该是A
原因是要先解释这种语句的形式

A是错误的
对函数的说明时,可以不用一样的字母,也可以不用写字母,但一定要定义你说明你调用的类型
在A中,只说了一个,但是B没有说明,在一般情况下默认为int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