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医生写处方为什么像天书?记患者看不清?国家有没有对处方书写的强制规范?连药房的人都看不明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8:57:59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事法规上规定,医生开处方必须用药品通用名,或化学名,不得使用代号,缩写,和商品名。医生的字是会写得早一点,一般来说自己医院的药剂人员是看得明白的。如果你要到外面药店里去买要的话,有可能看不明白,那是因为药店的销售员不一定是药剂人员出身,也有可能是药店的药剂人员对该医生的字不太熟悉所以会看不明白或看错。所以我健意还是到看病医院拿药最安全。当然我不否认在医院拿药要更贵一些。
我可以给你想个办法,第一,你可拿到处方到看病医院药房看一下是什么药,记下来去药店买药。第二,你可以第一次到看病医院买药,等第二次再用这个药时你可以拿着药的空盒子去药店买。
这两个方法都行,但都有缺点,第一种方法,一般医院的药房是规定不看药的。第二种的缺点是,第二次用的药不一定是第一次处方开的药。因为治疗一些病会根据病情的变化而改变用药的。
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本人药剂人员,回答决对权威。请加分!

以后国家会规定,每个医生开处方,必须用电脑开出,用打印机打出。

这是医生故意这么写的,这样他们可以在处方上开一些可以提成的药了。

呵呵 病人多 麻烦,想省时间呗。
以后肯定会出台新政策的哇

不仅是现在的,以前的大夫也是这样,真郁闷,是不是故意不让患者看到写些什么啊?
强烈呼吁要让大夫把病历写的清爽些,至少让我们看明白!

这个确实有必要解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