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裁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58:36
我一朋友在一公司工作2个半月,已经过了试用期。
现在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理由准备辞退他。
公司答应给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请问一下,这样的补偿正确么?
还有,公司有绩效公司的说法,这个说法合理么?是不是应该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月薪作为基数呢?
按照法律,他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不是因为工作能力的问题,公司裁员的潜台词是公司最近没有项目做,也就是说员工没有活干。
如果申请仲裁的话应该怎么做?需要公司先有辞退通知书?

合理,补偿正确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同时,因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果不是因为个人原因的话公司因为自身原因辞退你是要付你全部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