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故是否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10:44
当时土方汽车是从右边超车,超车后一边夹到三轮车,三轮车一边被土方车夹着一边碰到路边绿化墙,不知土方汽车司机有没有发现事故继续驾驶,汽车把三轮车拖100多米后,汽车和三轮车才分开,汽车继续驾驶,三轮车主在500米外把车拦下,土方汽车退到事故现场,三轮车主并报警。
三轮车变形三轮车主只是伤到脚。汽车司机证件齐全。三轮车是拼装无证件 。
三轮车主住院花4000.00多元,一辆全新三轮车4500.00元 ,三轮车上的货物1000.00元
现三轮车主要求赔偿金15000.00元。(住院花4000.00多元+一辆全新三轮车4500.00元+三轮车上的货物1000.00元+两个月工资3000.00+2500.00营养费)

请问:
一;这事故会不会被认定是肇事逃逸。
二:依法驾驶员负什么责负?车主负什么责负?赔偿到底是应该由谁来赔,赔多少?
三:如果不是交强险保险公司能赔多少?
四: 三轮车主要求赔偿金是否合理?

我不是太懂法律,请专业人士指点。

一、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应该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二、肇事逃逸的,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事故情况有疑点,土方车超车说明土方车比三轮车快,土方车是怎么追上土方车的?
不属逃逸,但如果和你所说一样,土方车全责,如果对方有保险就是保险公司赔,没有保险车主赔,驾驶员负连带责任,就是说车主陪不起的话驾驶员连带赔偿,三轮车主的赔偿要求不合理,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有原则的,伤者的医疗费、伤残费等必须要有有效的医疗证明,三轮车如果可以修复则赔偿修理费,误工费必须要能证明三轮车主的月收入是每月3000元,如果不能证明则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是按照住院天数和后期治疗所必需的计算,各地都有标准,不能一放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