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权◆请懂的一定进来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37:54
我的问题比较麻烦,简单说下:
1.我家房子写的名字是我父亲的名字。
2.我父亲于2007年8月分再次结婚。
3.我于2008年新年结婚《还没拿结婚证》。
4.那女的还有个女儿大概今年也要结婚。
5.家里除了我们几个就没别亲人。
请问:我有没有产继承权利,有多少?
去年房子装修,我出了钱的。
◆我有没有产继承权利,有多少?可以要求划分产权吗?◆

这个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
与你继母结婚时间短,目前还达不到符合夫妻共有财产条件。
与那个养女无关。
你父亲在世,可以随意处置自己的财产,你无权干涉。
与你继母共同生活达到共有时间,没有遗书,你可以有一半产权。
你父亲过世,有经过公证的遗书,以遗书指定为准。

如果仅从继承权的角度讲,继母和你以及继母的子女均有继承权;从继承权的实现角度讲,你的可继承份额是1/4产权。
由于该房是你父亲婚前财产,所以你父亲可以以遗嘱的形式指定你为唯一继承人,也可以作其他方式的处置,死后遗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