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危险路段没有任何标示和防范措施,交通部门有没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26:04

公路危险路段一般有黄色警示牌,公路边有小道的一般有红白相间的标桩。公路边有深沟、悬崖的一般有隔离桩、隔离墙等等。危险标识和防范设施是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或建设。在公路危险路段没有任何标识和防范措施,公路管理部门当然有责任,至少是不作为。可是国家没有对危险路段的定义标准,因此也就无法认定路段是否属于危险路段。
和交通管理部门没有关系。

按规定在已经开放的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完善道路的相关配套设施,要么国家设立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还有什么用。只是目前中国的法律不够健全,所以我们只能反映问题,别无它法。

有,根据交通法规定,在视野受限制和路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否则按失职处理

但是你要是告的话未必会告赢,他们可能会以认为损坏和盗窃为理由为自己申辩

当然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