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三个女儿有房产两处。他现将房产赠予三女儿。请问上面两女儿是否有权来分这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7:01:27
房产证是岳父名字,未办过户,也未公正,但留有字据(岳父母均签字)。

如能证明字据是你岳父的真实意愿的体现(即在没外力影响下所列出),上面的大女儿、二女儿是没有权分房的,特别是你岳父仍在世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

若是你岳父还在世 那人家高兴把房子给谁 除了当事者谁都无权过问
如果他挂了 却在遗嘱里载名仍然要给谁 其他人也没办法
除非是他挂了 但没遗嘱 留下大笔遗产时 那时才会依法律来定夺
这时 不仅他的小孩 连他老婆都能分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