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的开办费的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38:34
我看了很多关于开办费的问题,上面很多都是计入了开办费用,多少新准则下不是规定取消了长期待摊费用吗?那么我公司刚刚成立,比方说发生购办公桌椅,很多回答都是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摊销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开始没有待摊费用了这不好似不成立吗?
难道新准则出来了我不用新准则?到时候都要换用新准则的时候我不是很麻烦?
现在不是也说开办费是在第一个月计入损益吗?
那么我能能直接做账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也就是说不在管他摊销不摊销了,就直接一次性做账
没有长期待摊费用了还剩待摊费用里面,那难道我要计入待摊费用--开办费?很晕列!劳烦各位给我上面的那个购7000的办公桌椅写个会计分录。
刚刚有人帮我提出的开办费超过3万据不能摊销,那么如果超过3万我又该怎么办呢?

新准则取消的是待摊费用而不是长期待摊费用,这是两个会计科目,如果你的开办费3万元以内税法是允许一次性摊销的,否则,税法不允许

我觉得你直接做管理费用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