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登记中的“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如何填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0:05:16
我有一批货物还未出口,总金额是70000美金,7月14日之前(7月9日)收到预收货款20000美金;9月1日又收到40000美金,我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中做了 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问题是,在提款登记中的“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中怎么填写呢?是填10000美金,还是36000美金呢?
我填写的是10000美金,我现在不知道对不对,请各位同仁帮帮我!谢谢
08-7-9日收到的20000美金,当天就取出来了。
提款登记中的“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是指剩余货物出口的金额。
合同总金额70000-20000-40000=10000
是这么计算吗?

应该填写40000W美金;
之前的20000美金不会进入到核查帐户里面,可以正常结汇,之后汇入的40000美金会以预收款的形式进入到核查帐户!

合同总金额还是写实际的总金额,因为之前的不进入核查帐户,所以不归入一起,现在登记的只写7月14之后实际预收的款项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