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55:17
公司的一个古董要求撤股,但在他在任期间所办理的一些业务都为应收帐款,而且这部分钱远远大于他当时所入股的金额,公司的意思是他现在把这部分欠款追回来,然后给他撤股,但他要求公司立刻给他现金,而且他还私自把公司的财产搬走,请问现在应该=如何处理,公司要求他追回欠款再给他撤股这种做法对么?法律上有此规定么?

入股后,不能退股的,只能是股份转让.他私下转出公司财产,是违法行为,他虽然是公司的股东,没有全体股东的同意,他是不能这样做的,公司让他追回欠款是合理的,退股和追回欠款没有直接联系.公司本来就不会拥有公司的股份,所以就不存在公司退股这个问题,他只能是转让给其他人.

公司法有规定,股金只能转让不能撤回,如果你们股东要撤股只能转让给其他股东,而且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并重新办股权证。
有关问题你们可以先内部调解,不行的话请向当地工商局咨询。

按照股份制的规定,撤股是可以的,但要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擅自把公司的财产搬走充抵所谓的股份是违法的,轻者是占用公司财产,重者就是盗窃了,完全可以报案应用司法程序解决此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