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专业人士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11:23
我结婚时房子是爱人的名字,一年后卖了,卖的钱有一部分给他爸妈买了房子。这样我俩后买的房子有3万是他父母原先给他儿子买房子的钱,有2万是我爱人婚前换贷款的钱,这些都是无证据的,可能那2万他有还款存折做证据吧。他办的身份证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总之明明已婚,却写的未婚。我俩的现在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我也没看写的是不是未婚。现在的房子12万5,请问离婚的话有我的分吗?能分多少?怎么有人说得几乎5年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婚后买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父母亲只要没有立字据明确表示3万块是赠与儿子个人,在法律上都认为是赠与给家庭。
只要你们拿了结婚证,房子有房产登记,都很容易调出房子购买时间是在婚内还是婚前。

既然你肯定是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也拿了,那么房管局那边肯定有产权登记时间,好取证的。身份证婚姻状况登记错误不影响房产登记的。
至于他们说的那些什么几年几年的,那说的是婚前财产,也都是老婚姻法上的东东了。

你俩现在的房子如果是领过结婚证后买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名字是谁,离婚当然可以分。至于买房欠的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债务,则由你俩共同偿过。

楼主描述不太清楚~~~但可以告诉你一件事。
首先如果房屋是你们结婚后才买的,应当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只要你们的婚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婚证可以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
第三,如果离婚,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双方平分。
第四,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一般应当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未限,但如果能够证明婚前的债权或债务的产生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直接关系的,应当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如是婚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买的就是夫妻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