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8:13:12
我是一个国营企业的一民普通职工.背景离乡几十年,来到一个小镇的一家国营企业一干就是几十载,如今,单位经营不好,贪污腐败等等的原因.想做一下内部调整,就做了个名为”职工分流”的办法,就是把单位大部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单方面强制解除,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单位也拒绝帮我们购买劳保和医保,仅仅是按工龄,每年按700元计算一次性付给每个职工对应工龄的补贴.我们到市里面反映,市里却说这是合理的,可是按照劳动法,这样难道合理吗?我们应该到哪里去反映我们的问题才能得到公正的解决.难道在我们这个天个一方的小镇就真的没有王法了吗?为什么明明是违法的事情却可以这样明摆的实行.我只是想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我到底该到哪里去告(我的广东省的)

根据2008年新合同法规定,企业是不合理的可以找个律师做详细的了解,因为法律的空子太多了 ,不做详细的调查是没法说明白的 ,只有国营企业倒闭,整股,或通过仲裁后才能产生解除劳动关系,只要不是自身的问题被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劳保医保是可以买的 工龄也可以 但多少钱就不小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