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是不是应该承当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2:23:57
已故意殴打他人。属于轻伤

那16岁是不是应该承当法律责任嘛

主动投案。可能会判6个月的刑法,

那请问是不是要坐牢
我是在打暑期工作。就是因为嘴角的口舌动起了手,但是前面被老板分开了, 分开的时候,他没有流鼻血。后面他拿东西过来进行
斗欧,我就反击,就这样,他鼻子受了伤。 但是我不知道我要不要坐牢, 可以麻烦你们,谢谢,
法医认证是轻伤,

第一次犯而且刚16岁,认罪态度好又是轻伤,那么应该不会坐牢,如果真要判也会是管制或者缓刑 既然你补充说了他的伤是后来他拿东西来打你,你反击给他照成的那么你在接受询问的时候态度好点,诚恳点道歉,把对方的那点点医药费承担了,应该不会判你的

会有部分责任,坐牢应当不会。相关责任还是要付的(医疗费)。打架总是不好的

应该不用吧,18岁才具有承担刑事犯罪的能力,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情况严重的会被关进少管所.
你的这种情况应该没什么,只是一般的打架,如果对方只是流鼻血,就没事!!!

刑事责任的话14岁以上就要承担了,14岁以上,不满16岁周岁的话是仅限于8种犯罪,这个也算是保护未成年人。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如果16周岁以上,就要承担完全责任了。
不过既然只是轻伤,应该不用定刑事罪的。而且有自首情节,应该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吧。
不过可不可以算正当防卫了,既然是在分开以后,那可以认为你已经放弃了伤害他人的意图,他再攻击算是主动的,你只是自卫,那样也就没事了吧。不过打架这种事,很难说清的,还是要看证据什么的吧,而且,一般这种事情也就是公安局负责写,一般是个治安处罚什么的。不会判刑的吧。

可以认为是正当防卫吧!
即使不是正当防卫,自首再加上情节不严重,应该可以判缓刑吧!

这个,还没有达到坐牢的必要吧~~最多就是进下少管所之类的,实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