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追尾导致未婚妻死亡,犯法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2:54
我哥和他未婚妻相恋7年了,准备国庆节结婚的,8月8日准备去拿结婚证,但是那天放假没办成,所以出事时他们依然没拿结婚证,属于男女朋友关系。
现在女方的家人想控告我哥,说我哥有谋杀嫌疑,然后又说他过失杀人。想要送他进监狱。
交警鉴定结果,我哥应该是付大部分责任或全责,具体得看当时货车是停着的还是开着的,因为当时货车速度很慢,几乎相当于停了,但是出事后交警勘察现场时两车是分开的。
现在我想请问,我哥的行为构成过失杀人了嘛?还是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构成交通肇事罪是有违章现象,但是我哥貌似没有好大的违章迹象,当时他行驶在自己的车道,据他自己回忆,他当时的速度是100左右,在高速上应该没超速吧?但是交警有点不相信,因为车撞得很严重,车顶都快没了,交警觉得速度不低,我个人认为之所以撞那么严重是因为我哥没踩刹车,以将近100的速度直接装上去的,货车在爬坡,很慢
构成交通肇事罪,现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争取宽大处理:积极赔偿受害人的家属,即父母,争取他们的原谅,能在法庭上为你求情;认罪服法,积极配合检察院和法院的审判工作,即认罪态度好!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应该属于交通事故,如果你哥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附带民事赔偿。
除非有证据证明你哥哥有杀人故意,否则不构成故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
如果你哥哥是全责或者负大部分责任的话,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甭看了,直接考虑请律师吧。
律师早点介入,能少遭点罪。
真的是好心劝你,没开玩笑的意思。交通肇事罪,没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