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致死——司法解释(请求您进来看看帮帮忙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59:55
在工伤判定中,有如下规定:醉酒致死者,不属于工伤范畴。
醉酒致死,除了在酒场上喝酒致死外,还有没有其他情况的呢?
详细情形如下:
死者下班后,为公司谈合同,在酒店接待外地商户。中间只喝了约二两酒。九点多后开车回家。很清醒。途中车祸死亡。
而后酒精化验,刚超80,但也属于醉酒。并且死者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死者属于工伤吗?死者家属对于赔偿金该如何索求呢?
向公司、向交通出事另一方索要大概多少钱妥当呢?

请求懂法律的、经历过类似案件的人留下句话!我们现在六神无主,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恳求社会上好心博学人士帮帮忙吧!哪怕写一句话也好!

不属于工伤范围。
根据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工伤”范围的规定:在工人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情况属于工伤。而这里的“意外”中不包括自身原因引起的事故。而且你自己也说了这里驾驶员要负全部责任——交通肇事罪,这明显不属于“意外”,所以你即使到单位去吵也没用,法院判决就是醉酒人全部责任,死后由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他人在车祸中受伤的情况)
怎么样,满意吧!哈哈o(∩_∩)o

如果是为了公事接待客人,因此出的事故,公司负责,个人也要负责,公司是次要责任

不属于工伤。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死者自己的过错是造成自己死亡的直接原因,不可能得到任何的赔偿。

相反,如果造成车祸对方有损伤的,还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