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政府允许国家储备用地吗?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41:32
从2007开始,就有通知我们动迁的一些文件都公布了,可是2007有动静没有动上。
2008年5月又开始一些文件,都是关于征用土地的,给的房屋估价都公布了,是这样的:“经估价其房屋补偿为1275每平方米,可按估价价格上浮20%对其进行补偿。菜窖一口,计300元(这个价格现在挖都挖不下来),暖气片40元没片。60暖气片60斤每个乘以当时的废铁价每市斤1.7元。这都合理吗?百姓怎么再购房生活?买楼买不起,平方这个价格现在都买不下来了。我们的动迁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老百姓都去市政府去问了,问到底是不是市政府征用土地,征用来的土地做什么用。给的说法很模糊,让人心寒!现在都是官官相互了!
以市政府的名义(其实大家心理都明白,这不可能在是政府行为了,宽敞的道路都已经修完了,绿化带、人行道都已经修建完毕。)动迁,征用土地储备用地!
我想问一下 ,现在的政府储备用地,老百姓有没有权利。征用来的用地做什么用,我们怎么用有关人员都不回答,有的说,市政府做什么什么还要跟你们老百姓汇报汇报么,让我们老百姓配合政府就行了,就这样我们怎么配合?

政府要征用老百姓的地,一定要给个说法的,如果是国家要征用地,上面有文件精神的,如果是当地政府规划要征用地,更要给百姓一个说法,要合理做工作,强压是不行的,(不是有土地管理法吗?百姓的土地和宅基地是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可以去看看,政府要征地,上面讲的很清楚)(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