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处理决定是不是违法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2:24:51
我们单位有个工人偷了单位一台29寸彩电,后来被发现了,又退回来了,结果矿上对他进行处理,是开除矿籍,留矿查看1年,这个处理应该没有问题。但是矿上还对他所在班组的班长进行了处理,因为班长对这件事没有在现场进行制止,意思就是说他们好像是一伙的。对班长的处理是罚款10000元,我感觉罚款这么多是违法的,请问专家们这个罚款数额违法吗??速度啊
我也知道违法,但能不能哪个高人给指点下违反那条法律法规了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作出罚款决定的只能是具有行政处罚资质的执法机关。显然你们那个“矿上”并非执法机关。
他们做出的罚款决定只能算是单位内部的规定。你们可以向上级管理机关复议,看你们那有没有煤矿局一类的或者直接上劳动局去反映。
罚款一万也太重了。还是对矿工 !看了都气愤!
放心他们一准输 不过你们那班长估计工作也不保啊~~~哎 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

单位有规定的,班长没有负到监督管理责任,班长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另外,单位没有任何权力罚款!一般单位只能够对员工因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规定扣工资奖金等,而没有任何权力,对职工做出罚款决定。
这和小偷到超市偷东西,结果被超市逮到罚款XX元一样。只要有证据,完全可以取回全部罚款。
单位罚款做法显然违法。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解决。

一、无论是亲属关系或是其它关系,中国早已经不搞连坐了。
二、通常的责任承担以过错为确定依据,无过错责任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才可以。
三、企业对员工罚款10000元的没有依据。
四、综上,如果班长无过错,即未参加盗窃行为,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可以对其职务能力进行评价和处置,但是无权依此进行高额罚款。

他们根本没有权力罚款.
如果要罚款.必须有执法证.和物价局的罚款行政授权.

应该参考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里有明确规定,那么就没问题.

但罚款数额不应违反法律的规定,具体的比例应该参照当地的工资发放办法.

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