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和婚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3:01:59
我老婆在幼儿园工作,但是她老板不给她们买社保。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一定要给职工买社保。还有婚假,我们是晚婚,是否有法律规定晚婚一定可以休10天或15天的婚假。谢谢

按规定,单位录用职工30天内应为其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如果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另外,按规定晚婚在婚假三天的基础上可再加七天。

你说的两件事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单位应该执行。但在中国,很多单位不视法律为无物,不自觉遵守。你要跟单位较真除非你不想在那里干了。

国家归定单位必须给上社保,不上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给补齐.劳动法归定晚婚的婚假是延长的,不放假也是可以要求单位延长的.

社保是法律规定要买的,晚婚假可以参考你所在地《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面是有规定的,各个地区可能不同。

社保是必须上,晚婚晚育假也是必须有的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

第十条 缴费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并缴纳相应的利息;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利息按照补缴之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核定时间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每季度将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向社会公布。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缴费记录。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自接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