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得了顽疾,离婚时能多分点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18:40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最近我们一直吵架,他又不肯提出离婚,请问哪方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吗?我们是凭着结婚证去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请问我们如果离婚了房子会一人一半吗?结婚第二年我就得了类风湿关节炎,无法根治,请问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根据这个多分给我家产吗?

1、虽然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但只要是结婚后购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房子肯定有你的一半,不管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

2、婚后的顽疾,究竟法院会不会考虑,因不同情形而论了。
(1)类风湿关节炎如果影响到你的求职、工作,导致你生活困难,那么法院会考虑多分一些财产给你保障生活(婚姻法规定,离婚夫妻也有扶助义务)
(2)如果顽疾就想慢性阑尾炎一样,不能根治,也不太影响生活,那么法院究竟会不会考虑,就不确定了。

1、关于分割房屋的原则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关于疾病的照顾,婚姻法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种疾病一般不会支持,但是对于生活确实困难的,确实应该多分一点

能分一半

但这种病不予考虑多分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肯定有一半的。家产也好,债务也好都是一人一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的病吧,应该不属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具体要看法官看你们怎么说了,支持你的说法就好了,别忘了要赡养费哦。。。。我估计你多要的可能性不大。祝你成功。。。。现在还年轻,找个好人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