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确定的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34:49

从2004年7月1日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
2003年,我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上调了增值税起征点。从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看,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使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为了更好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增值税起征点再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从2004年7月1日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二、各级国税机关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经济社会效应,加强领导,克服困难,强化管理,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http://www.lawyee.net/Act/Act_Display.asp?RID=415028

贵州省政府没有权利确定增值税的起征点,由国务院确定,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