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欠钱的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1:03:47
甲男乙女恋爱后,乙(女方)提出分手,甲(男方)不同意,乙坚持,甲遂提出由乙写一张欠条给甲,表明乙欠甲5万元(事实上乙并未欠甲的钱),否则甲就自杀,乙害怕甲干傻事,情急之下答应了。此事发生时无第三人在场。后甲乙分手,甲据此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偿还欠款5万元,乙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法庭上能查明欠条并没有真实借贷行为发生,法律对男女朋友因分手所写的借条不予保护。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因分手写借条的事实,那么法院可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乙如果有能力最好请律师协助,也可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说的情形,该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协议
合同法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没办法。欠债还钱。法院只讲证据。。此事发生时你又无第三人在场。只有自认倒霉了。
傻丫头。他自杀管你屁事,你也没去杀他。现在后悔也晚了吧。

哪有这样的人的啊

你需要证明,你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写的,该债务是不存在的

签了欠条 就算当时没有第3者在也算生效

应该找个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