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是不合法的?税务机关为什么会阻止?原因?举个例子说明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33:04
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6年09月13日
一、未按规定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处以1万元罚款。私自印制的发票和生产的发票防伪专用品以及私自刻制的发票监制章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销毁。
二、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1.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2. 私售、倒买倒卖发票;
3. 贩运、窝藏假发票;
4. 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
5. 盗取(用)发票;
6.其他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处以500~10000元罚款。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1 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2.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3.填写项目不齐全;
4.涂改发票;
5.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6. 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7. 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8.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9.开具作废发票;
10.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11.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12.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13.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4.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15.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四、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处以500~5000元罚款。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1.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2.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3.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4.自行填开发票入帐;
5.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五、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以1000~10000元罚款。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1. 丢失发票;
2.损(撕)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