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程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2:49:23
我于2月份购买2手房,5月初过户完毕,取得房产证,但是原房主的奶奶在里面住不搬走,所以我于5月9日把老太太诉诸法庭,但是法院在8月18日才开庭,说给他们7-10天的时间私下调解,然后宣判,现在的情况是老太太和原房主的关系不好,所以不能调解,法院也不给宣判,请问我该怎么做

民事一审要在6个月内审结,最长是1年.

如果像你说的,双方不肯调解的,法院应当是要及时宣判的.

所以你不要急,到时候不宣判的,你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控诉.

不能调解的话,最终是要判决的。

你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吗?得需两证兼有。作为房主你有权让老太太搬走。法院办案是有审限的。

法院应当按照侵权做出判决的。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最长审限是6个月,所以,法院现在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最长审限。你只能催促法院尽早判决了!
法院这么做也是由他的难处的,因为,这个案子基本上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的话,肯定得强制将老太太搬出,但在强制执行上对这样的老人是很难采取强制措施的,所以还是调解让老太太自愿搬出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