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生命权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55:46
我的表哥在家请客吃饭,席间一个应邀人带着他的姐夫(此人我表哥并没有邀请,称他为A吧)去了。饭后,我的表哥将所有人送出,此时所有人都好好的,其他几个应邀人把A送回家,当时他还好好的,在他到家后,还让其妻子做饭,准备再吃喝一番,其他几个应邀人推辞并嘱咐其妻子给他倒点水喝,其妻子说他本来就这样,早晚要喝死,结果在夜间A身亡。事后我的表哥和其他几个应邀人都给了A的家人数千元钱,本来此事就应该完了,可半年后,A的家属将我的表哥和其他几个应邀人告上法庭。我看过法院给我表哥的传票,A的家属是这样说的;A受我的表哥邀请参加饭局,所有被告都知道A的酒量,在A多次推诿不喝的情况下,还使劲劝A喝酒,导致A喝酒过多不治身亡。要求赔偿18万多。但是 我的表哥并没有邀请他,和他就不熟悉,也没有劝他喝酒,更不用说他多次推诿了,在A身亡后,他的家人做过法医鉴定,听说是被骨头卡住气管身亡的。这个是我表哥侵犯A的生命权吗

不算,法院判决时会考虑A的死亡原因与你表哥是否有关
首先A并非你表哥请了A,所以出席此次宴会是A与A家属的事情
其次你表哥并没有劝A喝酒,此时如果属实,在场应邀人可作证明
最后法医鉴定的死亡原因为窒息身亡,说句不好听的:跟你表哥有个屁关系!
A家人纯属胡扯
官司怎么样都能赢,除非A家人采取非正当手段……

法律面前可不一定人人平等!

问题真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