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买了台贼货二手电脑,现小偷被抓,警察要追回电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06:13
先简单描述一下我的情况:
年前在一网吧上网,遇到一人卖电脑,他说还有一台问我要不要,我问了一下价钱1200/台,我就去他住的地方取了电脑,然后到一亲威家试了电脑能用,然后我就买下了。(是不是属于非商店,市场购买),现在小偷被捉,警察要追回电脑。
我是在县城买的,现人在成都,两地距离坐车时间4个小时。我现在可以把电脑打包托运回去,还给失主。还有一点就是,警察要我也回去做一个什么记录,他们好结案,但是我在成都上班,不方便回去,我能否不回去?

下面是我在网上查的一些相关法律,损失是否和失主一起平担。
各地的处理办法各不相同。
一、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但如果失主愿支付价金要回原物时,应当准许。
二、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
三、如上所述,个人所有财产被盗窃,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都无过错,而且双方中必有一方要受损失,因之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尽量采用调解方法解决。酌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双方分担损失。
@ 帝国づ月长石
谢谢,不常来这混,没分给了:)

@ 书剑漂零C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你说的这些是指“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还是谢谢

虽然有这些办法,但是具体的很难操作
如果合法所有人执意不给,不知情的买主很难通过法律索回部分损失
原因: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属于赃物的,是无偿追缴的
也就是说,如果合法所有人说电脑不要了,这个电脑也是会被无偿追缴,要不就公开拍卖,总之很难保证利益
而且就不知情这一点,也很难判断。如果说放弃电脑了,不知情这个一般不会深究,但是如果说非要以不知情而获得赔偿的,如果深究起来,很麻烦。
公安内部办案,你要是主张损失,麻烦事多的很。

你说的没错,法律上确实有关于第三方善意得利人的说法。就是说,你不知情购买到赃物。但是,实际上,因为你的购买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原所有人才是电脑合法拥有者。如果真的走司法途径,费时费力费神。另外,如果你拒绝交出电脑,则性质转化,属于知赃不肯退还......治安处罚。

去看看物权法,

如果你电脑不是明显低于市价,

比如淘宝网上这样配置的二手电脑是1200左右的话,那么你的取得是善意的,

但是如果这样的配置的二手电脑如果是四五千块钱,那就不行了,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1、交给警察。

2、对小偷提起民事诉讼,让他赔钱。

把电脑还了,损失让小偷赔嘛,就算追究小偷刑事责任也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啊。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