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发票重新开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8:30:02
在8月底我方开了一份增值税给对方,结果对方发现购货单位名称写错,在没有认证的情况下退回我方,但是这张增值税发票是隔月开具的,我方应该如何处理?请对此方面了解的大虾赐教。

增值税发票已经隔月,不能直接作废。
对方说发票企业名称错误,你可以要求对方书面说明,并说明正确的公司名称。加盖企业公章。你公司根据这张说明,给你所属税务机关,提出发票作废要求,税务机关会给你红票证明。你回来开红字发票 然后按正常重开。

隔月不可以作废的,你必须让对方单位到他们所属税务机关开据开红字发票的证明,你据以开具红字发票冲回,然后再重新开票。

没有认证的话你可以重开,我记得抵扣联是三个月有效的,你可以将此张发票去税局作废,然后重开一张给购货单位。

下次别写错了,超级麻烦。:)

拿回票据作废

应先到国税局开张证明。重开一份。再把错的那份复印,等下次要开的时候再拿去抵税,就不要再缴税。抵税到完就可以了

应先开红字发票冲回,再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