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8:36:58
婚前定的房,本来是打算做结婚用,一共44万.首付10万和装修8万全由男方家出的.房子落在男方父母名下.首付后还了几个月的贷款(每月2700)就领证了.领证后,又还了几个月贷款后,男方家出资全额还清了全部房款.现在此房由男方的父母住着,男女双方本人住在男方父亲单位分的一处小房里(此小房无欠款,估计男方父亲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为是单位的福利分房,买房就花了3万).
请问这套44万的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不算,领证后还的几个月贷款怎么算?如果以后将房加上女方的名字或者改为男女双方的名字或者改为男方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如果在男方父母过世后离婚,44万的房还现住的小房是否算共同财产?(男方还有一个亲姐姐,姐姐已结婚,无儿女)

不属于,属于男方父母的,领证后的几个月属于共同财产,需要举证是谁付的,付了多少;
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只有三分之一的算共同财产;
只有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只有男方的名字则属于男方
男方父母过世后离婚44万的不算小房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