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劳动法被人敲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04:24
我是个个体户,一年前找了个工人,但一只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今年七月,他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干,我已将他所应得的全部工资支付,但他又将我告到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而劳动仲裁工作人员中有其亲戚,我将如何是好 ????
在他告我之前我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 而在他告我只后 我把营业执照注销了 此时劳动仲裁是否还有权力管辖这件事 并且我还是外地人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是否到我的户籍所在地???
我只是太冤了 我从来没拖欠过他的工资并且在他离职还多给了他一些钱 本想交个朋友的

按劳动法规定,你应该为他补缴他为你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所谓的“三金”。
如果对方已经要求劳动仲裁,完全可以按法律程序走,看仲裁的结果,如果你对仲裁的结果有疑问,或者认为其中有问题,完全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劳动部门要求重新仲裁。

认输吧,乖乖的给他吧,我就痛恨那些不按照法律办事的人,哈哈...吃一堑 长一智,知道以后该怎么做就OK了

与其协商和解,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调解,尽量能少点。通过和解、调解,他个人也能很快拿到钱,应该也比较愿意。
以后注意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没亲戚,双倍工资你也跑不了。

乖乖的赔呗,谁让你小子不给人家签呀!

不按照法律办就这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