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一位50多岁。骑摩托没驾照,酒后,直线挑头。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51:21
开汽车的司机证件全齐。但在意学校门口有减速标志。超速,压线。死者50几岁的摩托司机。酒后驾车。没任何证件。摩托证件也不齐。原地挑头,没打转弯灯。
单场看着是腿断了。后送往医院,在一星期后死亡。
原因是,医生在得知腿不保,锯腿的情况下,据死的。身体很差。有糖尿病。和肝上有病。当地医疗条件不好。没及时查处。如果早据推不一定会死。
请问轿车司机大概是什么罪行?

一、姑且认定是医疗事故,但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二、责任划分:本来是摩托车责任多一些,但汽车属于强势一方,因此在划分责任上会关照弱势方,可能会划为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鉴于弱势方死亡,家属只会在赔偿金上争取,应该不会让汽车司机负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能私了,更好。
交警也会支持私了的。
这种事情,有时法律也管不着,如果死者家属强势,停尸闹事,搞不好汽车司机会涉嫌犯罪,这是国情,谁也没办法。

就你叙述的情况看,摩托车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是酒后、无证驾驶、车辆手续也不全,摩托车应承担主要责任(可能70%),再说伤者的死亡不是事故直接造成的,你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按交管部门的划分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就行了。
处理方式为:按交管部门的认定协商赔偿,同时你可与家属联合要求医院进行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想照顾死者的话,会给你个次要责任,和睦社会啊,关见是你要证照全,如果非要定你责任你可以提出是医院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