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规定之探讨(高分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3:50:41
管理层又来忽悠全国老百姓了!而且是天字第一号忽悠,呵呵,亏他想得出。
分三方面论述利弊:
一、大小非方面。
1、对于大小非来说,真是天上掉馅饼。原来还要一直承受股市下跌带来市值不断损失的风险,这下好了,可以名正言顺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融资,而且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肯定低。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五项,当然是拿出越多的交换股票越有利。
2、大小非唯一存在的风险是转债到期而股票市价超过了约定转股的价格。根据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大小非足以约定有利于自己的转股价格。
二、市场投资者方面
1、根据本规定对发行转债的大小非的发行要求及股票质押优先受偿权的保证,股民们完全可以大胆放心的购买持有转债,可以说是无风险高收益投资。
2、持有转债唯一风险是前期与A股大盘存在跷跷板反应,可能丧失机会成本并由此承担债市资金向股市流动而导致转债价格的下跌。当然后期,当转债对应的股票价格超过约定的转股价格时,转债会同步上涨。
三、本规定的出台,市场何去何从?
1、股市体现为资金市,本规定的出台将导致股市进一步的失血。
2、原本股市低迷,解禁大小非可能还会考虑股价因素而不至于抛售,现在没有任何顾忌而采取发行转债方式向市场“兑现”,以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手段套取股市资金。
3、机构们、基金们、私募们、股民们等等各路资金将万马奔腾涌向转债,银行存款、一级市场的资金会蜂拥加入,而股市的水池呢?水将流光了。
4、其实搞这个规定对于解禁大小非来说,是换汤不换药,只不过通过债民转了下手,该上的还是要上,该流通的终究要流通。当巨量的届期转债盯着约定转股价时,股价还敢涨么?转债回售以后换回来的不过是新一轮的转债发行。
谁说大小非没流通了?你看,我正以转债的形式时刻纵横沙场呢!
对上述鄙人愚见有高见的请跟帖,能折服我的将高分赠赏。
1、当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识到这个市场因为大小非的暴利抛售而致供需严重失衡时,才会意识到这个市场任何时候都是危险的直至供求达到平衡。那个平衡点在哪呢?在可交换债发行前,还是中,还是后?市场虽然未知,但古语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明智的投资者还是会有明哲的选择。
2、虽然有些观点尚需进一步探讨,但仍然很感谢您的评论,也感谢你发表在百度百科里的词条

虽然看不到有多少分,可还是很高兴和问缘天下做个探讨。

根据你的观点一一探讨吧。有一说一噢
1、对于大小非来说,真是天上掉馅饼。原来还要一直承受股市下跌带来市值不断损失的风险,这下好了,可以名正言顺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融资,而且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肯定低。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五项,当然是拿出越多的交换股票越有利。
2、大小非唯一存在的风险是转债到期而股票市价超过了约定转股的价格。根据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大小非足以约定有利于自己的转股价格。

我的观点:
这这句话的理解是,大小非也害怕市值下跌,不愿意看到市值下跌;大小非在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平台上抛售并不需要偷偷摸摸,所以没有名不顺之说。如果你您也是某家上市公司的大非,小非也行,现金流出现了问题或者股价相对与目前的市值,获益还比较丰厚,您会不会也抛售呢?再说大家都在抛售,后面的抛压比现在多的多,您会不会也抛售呢!将心比心,如果这家公司成长前景一般,或者现金流出现危机,我是会抛售的。
债换股,有两点需要说明.拿更多的股票来做质押,对市场而言,可以大小非抛售压力,对上市公司而言,可以解决现金流难题,而不需要到二级市场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去抛售,那样还需要缴上不小的一笔交易费用,而且还有可能引来一些不理性(感性)投资者的谩骂。
所以说可交换债并不仅对大小非有利,对稳定市场也有这重要作用。

1、根据本规定对发行转债的大小非的发行要求及股票质押优先受偿权的保证,股民们完全可以大胆放心的购买持有转债,可以说是无风险高收益投资。

我的观点:
我不知道问缘天下的这些观点来自哪里的,可我感觉里面误导的成分很浓。先从“股民们完全可以大胆放心的购买持有转债,可以说是无风险高收益投资”说起,所有的债券投资都是无风险投资(公司信用等级是3A以下的另当别论了),可因为债换股其实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因为含有期权,所以它的利息一般没有普通债券高的,我担心的正是这个,因为利率较低,会不会导致部分可交换债券没有足够的买家。

2、持有转债唯一风险是前期与A股大盘存在跷跷板反应,可能丧失机会成本并由此承担债市资金向股市流动而导致转债价格的下跌。当然后期,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