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我住房,有无安置或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7:38:32
60年代由单位按工龄、贡献分配一套福利房(41.2平方米)后因三代同堂,93年经单位同意自己出钱在原地址上加盖了37.8平方米住房(合计79平方米)。97年企业改制由私兼并由市供社和市体改委签字,将工厂低价转给了私人)。职工的住房也没有妥善解决。职工的住房也没有妥善解决。此遗留问题造成了之后我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两次政策房改,私老板也没有参与。产权始终不明。10户居民还是每月交房租。2000年父亲因病住院,为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民政局慰问我父亲2000元,结果由私老板收下后几个月不愿交给我们,后是母亲找他们催要才给。02年父亲病故后,有3万多元医药费私老板不报销。之后母亲也患上了癌症,由于无钱医治,子女都下岗,母亲不愿拖累我们,悬梁自尽,惨不忍睹。第二天我到厂里去办死亡证,他们不断不安慰我,要我马上退房(此地系城中村改造),我强忍心头恕火。不与对方争执。04年,老板扣发我妹妹潘赛琴每月50元的生活费一年威逼我们退房,经市劳动仲裁协调,私老板返还了扣发的生活费。同年9-10月,私老板纠集社会上的人员,分两批次来到我家,先来了几个人直截了当地说:“快搬家不要找麻烦,不然就搞死你们”。我见来者不善气势凶恶。就报警,他们见警察来了就跑,警察一走。第二批人又出现了。手拿工具,将我和妹妹逼在墙边。强行撬坏铁门、砸破窗子,闯入民宅搬出家具。第二天我就到派出所找管段王户籍报了案。他们肆意践踏法律、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治安管理条例)。使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遭受到威胁,精神上受到刺激、财产遭到破坏和损失。此事发生前后,我找过省、市政府相关部门,交给下面街道也只是了解汇报。在法治十分健全的今天由谁来维护我们的人权、居住权、保护群众利益。之后,厂里又三番五次派人到妹妹家去闹事、打人。(壹佰万兼并费变成了几仟万资本,芝麻也不放过。)
求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为求平安,我与私老板面谈。退房必需报销父母生前的医疗费和我做房的费用。我们合理合法的要求都不能解决。无任何条件必须退房。迫于他们的淫威,本人万般无奈有悖心意,被动被迫搬出。我要求他们写收条盖章、并要求多少给点补偿。收条上面既无时间又无金额(只给补助),更没有安置(分享改革成果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其行为是有组织的勾结社会上的混混巧取豪夺敛财、洗钱却不受任何制裁。故意侵害职工及家属的财产和

你好
1,你妈有劳保的话,医药费因找社会保障局报销,咋能找私老板拉
2,60年代由单位按工龄、贡献分配一套福利房,那肯定是你的,你住着,不搬就行了
3,他们打你,你就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