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这样给赃物定价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17:51
我第一次回收笔记本电脑就收到了一个赃物,一个六成新的东芝(配置:Pentium R 1.1G 512M 32M显卡,40g硬盘,)是以550元收的,是小偷送我那卖的,我不知道那是赃物,长春科技城回收这个配置的本就是这个价(500--700间),我是以1200元卖出去的,后来犯事了,小偷抓到了,鉴定部门给笔记本鉴定了3700元(按新品定价的),现在还没有处理结果呢,我想让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我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还有这样定价合理吗?

注意我问的两个问题,1 ,我会受到如何处理
2这样给赃物定价合法吗?赃物是一个六成新的本,定价是按新品定的

公安局的鉴定是要委托当地有责任能力的估价中心 如XX市价格鉴定中心
一般按照这个东西原来的主人购买时提供的发票为基准 按损耗情况估价 如果人家当时购置价格较高 即使有损耗情况 估出价格等于现在市场新品价格也是正常的 电子产品降价很快的
如果事主没有发票 则会按照市场中等价格结合损耗情况估价

既然LZ你还安稳的坐在这里提问 没有进看守所或拘留所 那么估计你不会收到什么处罚 顶多罚个款什么的 那么这个价格估的怎么样也没什么意义了 如果你真的要被对簿公堂 你可以在对你进行价格鉴定结果告知的时候提出对这份鉴定结论的质疑 由法院重新委派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