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雇佣了一个接待员,偷了我4台手机,让她的朋友卖掉了。请问:她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0:41:02
她从我的保险柜里偷了4台手机,我也报案了,但公安局说她的行为不够犯罪。那算什么?

公安局管不了人!!别相信警察了!!告她!!让她赔偿!!

算小偷小摸,数目不大就不算盗窃,辞了得了。

公安机关配合查找证据,到法院起诉。

那就叫打她1巴掌,把她ML了,也不犯法

法院 不行就私下让他赔钱 4台手机的价值应该构成盗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