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姑爷在2007年11月13日旁晚被一辆不知名的摩托车撞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47:34
我姑爷是个铁路退休工人,是家庭经济支柱,儿子从小残疾,所以经济比较困难。当时还有我姑妈在路上一起走,摩托车从后面撞过来,车子翻了,摩托司机爬起来骑着摩托车跑了。当时就送到了医院,但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当时也打了报警电话,交警队来人进行了现场勘察,后来也备了案。但因当时正值旁晚,目击者不多,没有提供太多有用的线索,到现在为止没有抓到肇事者。交警部门也没有给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请问:因家庭经济困难,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可以向什么部门或个人申请呢?具体应该怎么办?
他没有买人身意外保险。请问交警队他有责任吗?可以向交警队讨要一个说法或者索赔吗?

那就麻烦了!你姑爷买了人身意外险吗!找到逃逸者不管他有没有过错他都要赔的!这是我国现行交通法规定的!郠何况他在这有莫大的过错!如果抓不到肇事逃逸者就不好办 了!
还有好像是到民政局说明家中的困难!或许会有每月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