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租船、航次租船、包运合同、光租船合同下船东与租船人对费用与时间的风险划分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50:14
同上

期租船舶:
船东负责船舶基本运行需要的日常维修保养、船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按时收取租金
租船人负责在其支配下而产生的直接费用,如:燃料油 港口使费,额外的战争保险等;按时支付租金给船东

航次租船:
船东负责所有的费用。收取运费
租船人只需要负责额外的费用,和支付运费。

包运合同:
和航次合同性质相同。只是签该合同,船东对货物运输有一定的保障,而租家也可以从运费上面得到一定的折扣。

光船租船:
船东投资买船后,就租给租船人,按时收取租金。
租船人负责船舶运营需要的所有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