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户居住人是否可以改公房承租人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2:36:35
两个月前爷爷奶奶去世了,家里有住房一套,是公房,房契上面的名字是奶奶的。因为没有别的儿女,所以现在的继承人是我和姑姑(因为我父母都去世了,我代位继承)。可是姑姑在07年12月把户口迁到了公房里,并且在爷爷奶奶去世后,未经过我签字私自把房契的名字改成了自己的。现在想请问一下:
1.户口迁入不到两年是否可以算作同位继承人
2.如果不算的话,房契是否可以改回我奶奶的名字
奶奶是先去世的,没有留下遗嘱,爷爷一个月以后去世,姑姑说留下了一份遗嘱,但是我没有亲眼见到。她现在不见我,也不给我遗嘱看,就在电话里给我念了一遍,如果她念的是真实的,那么遗嘱上面没有提到关于房子的问题,只提到了财产的事情。另外,再补充一点,我姑姑在爷爷奶奶去世前不是和他们一起住的.但是她在前一段时间办理了离婚,是协议离婚,把房子留给我以前的姑父了

你爷爷奶奶死前有遗嘱吗?如果有,那就顺理成章的过到你姑姑名下。

按正常来说,他们死后,要把名字变更为你姑姑的名字,如果没有遗嘱指定,那么,你和你姑姑都享有继承份额,她要过户前,需要做继承公证,你要做放弃继承公证才能过户到她名下的。

你姑姑可能不是按正常渠道走,建议你先当地有关法律部分咨询,如果有必要,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