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刊没注册属于非法出版物吗?【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00:44
我们自己办了一个文学社,自己写稿、排版,出了一本社刊。我们现在要把这本社刊拿出去卖,这违法吗?我们的社刊,没有在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注册过,也没有统一书号,这属于非法刊物吗?
说明:
1、我们还是初中生,未成年的
2、社刊卖出的钱都作为社以后的资金,我们没有分红的
3、我们如果要学校帮忙来卖,可以吗?

回答请说明法律依据,小弟不胜感激。答的好加分。
给个具体回答和法律依据,不要拿一群乱乱的资料

是违法的,可都约定俗成了
坚持自己的道路,不要放弃

1,非法出版物一般指反动,暴力 色情等出版物

2,未取得刊号的一般也视为非法出版

3,但你们这样的情况一般问题不大,很多中学,大学都有自己的刊物,一般内部发行,也不需要申请刊号之类的东西
4,你们出版后,如果学校有办法出售,即使出现问题,你们也当然没有责任

国家明文规定文章涉及暴力 色情 反动等不良因素以及盗版的书籍为非法书籍
你们属于中学生,我想你们的社刊应该是在学校内成立的,成立时如果是由学校组建,则这个社刊是属于学校内部结构的一部分,不需要什么书号,发行的书籍对学校内部发行,如果是自己成立,于学校无关,则书籍面向社会发行,没有书号和出版社的一律视为非法书籍(书号和出版社的出现是国家方便管理社会上的书籍),不过你们能找到某个出版社要求挂靠他们旗下也是可以的(以XXXX出版社的名义出版),如果要学校来卖,那么责任由学校来负责,出事罚款什么的由学校出,不过性质则会转变,变成你们是社刊是由学校组建成立的,是属于学校的内部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