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没有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合同就无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18:06
由于是3人一组在1987年共同和村委签的合同
原合同期限约定为永久使用权,也约定了前20年的承包费用。第21年起继续缴费就可使用,村委可以收回土地吗?现在村委以没有缴承包费为由。说合同无效。有依据吗?

一般是没有永久使用权的,但我国的政策是可以一直续包的,但如果你不交承包费,就是你们先违反约定,不是合同无效,而是可以根据合同或法律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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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没有依据。合同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了从21年起不用交是合法有效的条款,村委会单方面想推翻合同是违法的,如果他违反合同约定、破坏你的土地经营,你完全可以到法院告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土地使用期限虽是永久使用也许不符合国家规定,但是在可以预见的使用期限(国家78年开始改革开发,土地承包一开始20年不变,后延长30年)这50年内至少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