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有个家庭要离婚,我想请教一些常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51:34
我身边有个家庭要离婚,我想请教一些常识问题。

A女和B男是夫妻,生有一C女,但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有矛盾。

B下岗,拿到一笔补贴5W,之后到处打临工,没什么钱,并且对家庭和子女也不负责任,从来不拿出一分钱补贴家用,赚的钱全部只花在自己身上。

A赚钱比较多,子女的所有学费,生活费,家庭的开支都是A支付,支付了多年,具体多少已经无法计算。

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拆迁得到10W。另一套别墅用来居住。

现在想离婚,B提出要拿走5W下岗补贴,并且拿走10W拆迁补贴。其他财产均分。

我的问题是:

1,他可以拿走5W吗?还是要夫妻平分?

2,他可以拿走10W吗?还是平分?

3,家庭开支和子女教育生活全是A支付,A可以请求这些钱的补偿吗?(子女念大学,生活费和学费1年就要3-4W,全是A支付)

4,还有一辆车子,名字是子女的,这辆车的钱要评估折现均分吗?

5,房产是平分吗,还是要算子女一份?

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1、家里的财产,特别是结婚以后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提出异议,应提出确切证据证明:该财产系婚前某某赠与本人的。或有其他理由证明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男方父母赠与的房产,结婚超过5年的,按夫妻共有财产计算,不足5年的,归男方所有。
3、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各取一半,但是一方有病、没有固定收入等情况,可以酌情多分。
4、财产分配,如孩子18岁以上,一般有孩子的份额,也可夫妻协商分给适当份额,孩子不满18岁,孩子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至18岁为止,可一次付清,也可按期支付。如孩子18岁后有病、有残疾等可酌情协商解决。
5、如一方在离婚前多尽了义务,并且有证据证明,对方又没有相反的证据,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6、汽车是子女的名义买的,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财产,由此应算进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如女方证明该车是娘家赠送给孩子的)的例外。

看是什么时候结婚的
结婚年头和房子关系很大
子女年龄也对分配有影响

5W和10W平分。
不能请求补偿。

g更多是相互之间协商,没感情了的话就打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