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恋爱7年,并一直同居未领结婚证,分手后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39:44
两人已经买了一套房子,房子首期已付,并大部分由男方出钱,现还有15年供楼时间。后来,两人分手了,请问分手后,房子应该怎么处理?两人在一起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平分?
如果恋爱期间女方没有收入,并且是女方导致分手的话,情况又该怎么处理?打官司的话,可以要求平分财产或要求男方赔偿女方青春、精神损失费吗?女方胜诉的机会大不大?
房产证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可是房子是供的,还有15年才供完,如果是这样的话,房子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理合法呢?

要求平分财产可能会胜诉
因为你们已经是事实夫妻
不过要求男方赔偿女方青春、精神损失费应该不会胜诉,除非你男朋友对你做出了什么伤害你的事情,两个人合则聚,不合则散,是你们自愿的,而且还是女方导致分手,所以女方青春、精神损失费,应该是胜诉不了的

如果你没有收入的话,房子可能会归他

不是共同财产。
房子写谁名字就归谁
这个其他费用么,当时用了就用了,没有什么证据的,而且,但是应该都属于自愿的,所以没有什么平分财产之说

两人自行协商,协商不下只能法庭上见,不过女方胜诉优势应该大点

同居媾和不受法律保护,关于财产按谁的归谁原则。前提是谁主张谁举证

谁的就是谁的。没法一起分。女方胜诉的不大。

青春损失费? 男方就没青春?没有精神?
郁闷 好像是男方逼得她谈恋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