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次拍卖土地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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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7年的9月8日,我国第一次拍卖土地。

解密:1987年深圳中国第一宗土地公开拍卖

中国土地“第一拍”

1987年12月1日,当时身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深房)总经理的骆锦星走出办公室前往深圳会堂,他即将创造中国改革史上的另一个第一次。七年前,他也曾冒着“违宪”的罪名第一次与香港人合作第一次去香港参加土地竞投,此后多年,他都被戴上“卖国贼”的帽子。他希望,过了这一天后,他能成功的甩掉这顶帽子。

我国第一次拍卖土地是1987 年
建国后,土地属国家所有,一直由国家统一分配,无偿使
用。1981年11月,深圳特区首先开始对部分土地使用征收费
用。1987年7月1日,深圳市政府又提出以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
离为指导思想的改革方秦确定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转让、
租赁、买卖。9月8日,深圳市以协商议标形式出让有偿使用的第
一块国有土地;9月11日以招标形式出让第二块国有土地;12月1
日又以拍卖形式出让第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后的首次土地拍卖活动,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重视。
几个月后,1988年7月9日,上海市第一次以国际招标方式出
让虹桥开发区内26号地铁共1.29万平方米土地50年的使用权,日
本孙臣氏企业有限公司一举中标支付了相当于1.0416亿元人民币
的美元。有偿使用土地从此逐渐成为中国人的常识。后来,买
地、卖地、盖房、卖房一度成为经济热点并引发一系列不大不小
的社会问题,这些都发端于土地有偿使用这一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