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进来帮帮忙啊 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40:14
如果要你去出庭作证,是不能拒绝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也就是说,凡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以外,公民有作证的权利。
如果这个案件发起诉讼之后,你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不用担心,出庭之前,法院应该向你传达一些关于作证的主意事项,而且出庭作证并不是可怕的事情。法律保护证人,别担心会遭到不公正的待遇,要相信这个世界是正义的!
另外你的提问里说到,“他大伯”写了东西让你签字,那你就要好好回忆了。他当时让你写东西的时候,是以私人身份写的,还是以公事身份写的。换句话说,他是先拿他的工作证给你看,而且告诉你他是交警之后,才让你签字的?还是他没有表示自己是交警,就直接叫你签字。不管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是交警了,这个细节一定要注意。
如果他先告诉你他是交警,那么就是他违反法律,他作为当事人的亲属,应该在这个案件中回避,他应该避嫌。
如果他没告诉你他是交警,那么他就是私人身份,他写的东西不是交警队或者公安局的文件,以后把你签字的这个东西交给法院时,就是私人提供的了。
一、法律虽然规定:凡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没有规定不作证怎样处理(有且仅有一个例外:间谍罪证人不作证是犯罪--与你无关不必考虑),司法实践上证人不作证的情况极为普遍,不会受到任何处理,你可以放心;
二、实事上你已经作了证,你所出具的书面证言搜集者会向法院提供(如不提供等于没有作证当然不会通知你到庭),法庭上会宣读;证人不到庭,不影响书面证言的效力;
三、我有一个疑问:“事故分析部分析结果就是找我了解情况那家的人骑的 ”你的证言和这个结果一致吗?如果一致那是对搜集你证言的一方不利的,实践上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罕见自己会搜集;如果不一致那就是说你作了伪证,作伪证是犯罪;
四、强迫证人作证是犯罪。
lixin0219回答的比较好,最重要的是在找到你的时候,有没有出示证件这个关键。
我想当时应该有跟你说我是警察等其他的,否则,不可能叫你签字按手影的!但这个你要注意啦!还有你看过写的内容了吗?稍微有写偏,你就很吃亏的哦。还会很大问题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