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原无故被一个女人打电话没完没了的骂能告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25:17
最近有一个女人每晚12点以后打我的电话骂我,我多次解释不认识她,但她依然我行我素,搞的我每天休息不好!后来更变本加厉叫她老公一起骂,骂的话语简直可以用变态来形容都不为过!只要你能想象到的她们绝对都骂过了!因为我每晚要工作也不敢关机,号又特别重要也不能换,现在我已经忍无可忍,打算告她们去!我已经对她们的骂话进行了录音!而且通过各种途径查到了她们家的住址以及公司地址!请问拿着这个证据在对她们进行多次解释均无效的情况下能告她们吗?怎样才能得到精神赔偿!
请精通法律的朋友一定不吝详细的赐教!在这里表示100分感谢!(我总共的积分就119分)

对于这种骚扰电话,严重影响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其警告、罚款。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你的说法,我认为该妇女及其丈夫的行为系恶意行为,侵犯了你的人身权利。到底侵犯了你的什么权利,还要认真分析。
我认为该妇女侵犯的是你的人格尊严权和休息权,不涉及到你的名誉权。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她不是公开辱骂你,没有向社会公众传播,她辱骂的对象仅仅是你个人,因此很难说对你的名誉造成坏的影响。司法实践中,要认定一个人的名誉受损,主要看相关人群对其评价是否发生重大改变。比如他的亲朋好友及左邻右舍先前对其评价是积极的,因为该某人的辱骂行为,导致这些相关人群对其看法发生改变,使其社会评价大为降低,从而给其带来严重精神损害。但是该妇女对你的行为应为目前没有发现系面向不特定公众,所以还很难认定她的行为给你的社会评价造成恶劣影响。基于此种分析,你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没有事实依据了。
但是该妇女的行为因为给你的正常生活造成了破坏,严重影响了你的休息权,又因其辱骂行为不符合事实,因而侵犯了你的人格尊严权。你可以起诉她及其丈夫,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确实给你带来了其他损害,比如造成你失眠、神经衰弱等,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因为我国司法实务界对精神损害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一般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就是法院支持了,赔偿的数额也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法院判决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后,她依然对你进行辱骂的,可以请求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和罚款。
如果你要起诉,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掌握其身份资料,例如真实姓名、具体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