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后的经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17:14
从大学一起谈了7年的女朋友一年前让我提出了分手,找了个外籍华侨去结婚。
过了一年后的今天,我们各自都结了婚,前不久,她打电话来找我要钱。
因为当时谈恋爱的时候两人收入一起开支(我的收入一直都要比她多一陪左右,而且她还要供家里的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的部分学费),谈了5、6年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存钱买了套房。当时为了转账方便(她的工资卡和我们的贷款行是一家银行),就直接用她的工资来充当月供,我的收入用做家庭开销,由于当时两人并没结婚,房产证上就只写了我一人的名字。分手的时候,也因为是她提出的,所以当时她并没有什么异议,只拿走了她全部的东西就走了。
分手超过一年后的今天,她提出找我要钱 (用她的工资供了8个月左右的月供),并且说她有当时的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并说其他和她共同生活的钱可以不计,只要两万就可以了。我提出当时共同生活时我的付出比她多,她却说我无法拿出证据(共同生活开支基本都是现金为主,没有像月供那样的转账记录)
想知道:
第一:分手后一年,并且是她当时提出的分手,现在再来进行这样的经济要求可行吗?
第二:她自以为胜券在握的银行转账记录可以当做我欠她钱的证据么?(个人认为,单独的银行转账记录根本无法说明资金用途和来源,比如说我借她用现金,她还我钱也可以用银行转账啊)
第三:共同生活的几年中,经济方面我付出的早就远远多过于她,她却认为我无法有具体证据来说明,当时共同存钱买来的房子当时和分手时她也没有异议,现在却想到要来计算。
并且,她认为她手中有证据而我没有,她威胁我如果不在两周内把钱打到她账上就打算告我。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敲诈
还请法律专家们给予援助

那些东西都留着,早有预谋吧?还是咨询律师去吧,问一下不要你的钱的,而且还可以知道如果打官司,你要做的准备

不用给。
她也无法证明这个钱是她的

这里应该没什么专家 去找个律师吧

分开了要什么钱?别鸟她

如果是我我当时就应该要回来 还等到一年后

- = 就送他一句话 我不认识你 你有证据证明我认识你吗?你神经病打错电话了吧